各部门、教学单位:
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已正式启动2026年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(一般项目)申报工作(原通知详见:https://m.hbskw.com/p/88052.html)。为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:
一、申报成果要求
二、申请人资格
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,人事关系在湖北省内。
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申报;在职博士后、在职博士研究生可申报。
有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;每人限报1项,且不得再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本年度项目申报;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项。
不得以已结项或在研的省部级以上项目成果、已出版或公开发表的成果申报。若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申报,须提交新旧成果的详细对照说明,且修改扩充内容不少于原成果的30%。
曾承担省级及以上社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、且尚在处分限制期内的,不得申报。
三、申报操作方式
四、校内纸质材料报送
请申报人于 2026年9月7日(周一)11:00前,将以下材料送至科研处(行政楼B404):
《申请书》(系统导出打印)1份;
申报成果打印稿(使用统一封面,双面打印)1份;
特别提醒:成果正文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、所在单位及其他任何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,否则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。查重报告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