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   发布: 2020-11-18   查看:

各部门(教学单位)、各位老师:

为做好学院教职工2020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纸版材料要求

1.统计范围:教职工取得的论文类、著作与教材类、课题(项目)类、专利发明类、其它类(如收藏作品及艺术、设计类参赛作品获奖等)等成果。

2.复印要求: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(因全院成果需汇编成册,每项成果无需装订)。

论文类:如发表于杂志,复印封面、封底、版权页、目录全部、论文全文;如发表于报刊理论版,复印第一版和理论版全部;如获奖,彩印获奖证书(文件)及复印论文全文;如被检索或收录,还需提交检索证明及论文全文。

著作、教材类:复印封面、封底、版权页、编写说明页。如获奖,还需彩印获奖证书。

科研课题(项目)类:2020年已批准立项课题(项目)彩印课题立项文件或通知;结题项目复印结题鉴定意见、彩印结题鉴定证书或获奖证书(文件)、完整结题材料一套签字内容填写完整,盖章页需彩印

专利、发明类:彩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专利证书。

其它类:如收藏作品及艺术、设计类参赛作品获奖等,彩印有效证书。

二、AIC数据要求

1. 教师需进入AIC智能校园系统填报科研成果,科研管理系统填写说明见附件。

2.科研成果信息填写务必真实、准确、全面,上传的附件务必完备、清晰,否则审核无法通过且影响科研考核。

3. 请各位老师注意成果材料审核情况(通过/不通过),审核不通过不能计入科研分。

4.科研管理系统填报时间2020年11月18日—11月27日,逾期不计入今年统计范围。

三、其它事项

1. 2020年科研成果需同时报送纸版材料和填报科研管理系统。

2. 科研管理系统内上传的附件材料务必与所报送的纸版材料一致;著作/教材需提交原件一本、结题需提交完整材料一套以供备查归档;相关纸版材料请各位老师于2020年11月27日前提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。

3. 科研管理系统附件只接受jpg、pdf、dcox格式的文件。

4.科研成果纸版材料、AIC数据材料两项务必齐全,若有一项未报送/填报或者报送/填报不符合要求,在年度科研考核时不予确认。

5.科研管理系统可以为个人科研成果提供管理服务,今后个人成果将在系统中统计和查询,请务必认真、如实填报,

6.未尽事宜请与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联系。

 

 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11月18